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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双璧生辉

  第七章 双璧生辉 (第1/2页)
  
  马。
  
  骏马。
  
  奔驰的骏马。
  
  一匹黄骠骏马上,有一位身量高硕的俊健青年,赤裸着上半身,腰束虎皮战裙,腰带上挂着个紫皮酒葫芦;虬结的肌肉寸寸隆起,如同青铜浇铸成一般,映着日色散发出健美的光辉,上身形成一个完美的倒三角形,充满了男性的阳刚魅力。
  
  青年生得方面尖颌,山根深,鼻起三节,腮骨微凸,并不特别俊秀,但自有种刚健质朴,令人感到踏实可信。
  
  然而此刻,他手中正挥舞着一把宣花大斧,如同刑天舞干戚一般,纵意杀戮,血花如同瀑雨般洒上天穹。他笑容明丽而爽朗,眼神纯粹,纵意享受着这杀戮,却并不显得残忍嗜杀,而是从杀戮中得到一种赤子般的快意。
  
  “孟绝海来矣,三军辟易!”
  
  青年叱气成雷,自有种山河般的气势,向前方的泰宁军士卒压迫而去,一啸之间,滚滚音浪汹涌而过,飞沙振石,令人肝胆皆丧!
  
  “黄巢大弟子孟楷,字绝海,绰号‘神斧开天’,人言有万夫不当之勇,真不是浪得虚名。”泰宁军军阵当中,有人窃窃私语道,显是被孟楷那威加山河的气势所震慑。
  
  弩箭纷纷破风射向孟楷赤裸的上身,却被他挥动大斧,纷纷荡开,如同行人抖落衣上纤尘。
  
  雪帅军精心布设的阵地,竟被这青年人纵马凌蹈,有如无物!
  
  “大师哥,小心!”
  
  一杆大枪,从孟楷身下的空档直插而上,但随着一声离弦箭响,大枪忽然在空中停滞,而那手持大枪,全副盔甲的枪士,喉关已经钉上了一根利箭,正是从极狭窄的甲缝穿透而入,眼孔翻白,口中冒血,神情还带着临死前的极度不甘。
  
  发箭的,是一位瓜子脸,肌肤如雪,面相轮廓分明的高挑少女。她鼻梁高直如悬胆,弧度流畅清晰,颌面平整,显得富于立体感,英气逼人;一双水汪汪的大眼,配上扇形的双眼皮,又显得相当灵动可爱,充满了少女的青春韵味;然而那纤细腰肢上鼓囊囊,似要裂衣而出的丰满酥胸,足称细枝硕果,又令人无法判断她年岁几何。
  
  少女身着朱衣红裙,头插一把镶着血滴宝石的紫玉红鸾钗,骑乘红鬃烈马,手上长弓也是浑赤的颜色,连人带马就如同一团烈火,飞驰间散发出满满的生命活力。
  
  随着少女如同银铃般的娇叱,长箭被她急速搭上弓弦,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射出,弓弦响处,少女腰肢如弱柳在风中飘摇流转,左右张弓之间,往往有人应声倒地;甚至有长箭直接穿透一人脖颈,又射穿后面一人咽喉,将两人如同串羊肉一样串在一起。
  
  骑弓原是一般弓力不强,命中也差,须得贴近了驻定射击,才容易造成有效杀伤。但少女的骑射箭法,真可谓已至没石饮羽、调弓号猿的境界,仿佛养由基、李广附体一般。哪怕是五岁能骑马的漠北草原女儿中,也找不出这样百步穿杨的巾帼神射手!
  
  很显然,若非有少女在后方助箭,及时射杀对孟楷有威胁的步卒,孟楷纵有鬼神之勇,又怎可能纵横披靡于万军之中?毕竟,对面可不是什么乌合之众,而是军纪如铁的泰宁雪帅军!
  
  两人一持宣花大斧,一引朱漆长弓,近远配合,紧密无间,真可谓水泼不进、无懈可击。二人容光亮丽,相映生辉,真如同一对璧人。
  
  “有师妹你天下无双的神箭助力,对面纵有雄兵百万,我又有何惧?”孟楷放声大笑,大斧激荡如同神魔乱舞,钢铁森林一样的枪阵就像割麦子一样倒下,敌阵仿佛波分浪裂,竟挡不得猛将一击。
  
  自然,冲杀的骑士并不止这二人,然而所向披靡的一对青年俊杰,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而登陆扎下临时阵地的雪帅军先头部队也明白,黄巢的计划便是让他这对珠联璧合般的门生,率领精骑突击,直接以狂风骤雨般的冲击撕裂齐克让军的滩头阵线。若是寻常人,自然不能,但孟楷与少女富于默契的远近配合,则完全足以冲破严阵以待的枪弩防御!
  
  “绝海大哥好身手,果然英雄不凡。”
  
  一个清亮如瓷的声音倏尔响起,正是朱温拍马而至,在马上击掌道。说完,也抽出那赤红如血,散发着杀戮死亡之气的大夏龙雀宝刀,一个怒斩,将前面一名枪兵连人带甲,挥作两段!
  
  随着朱温的杀戮,他只觉周身热血沸腾,宝刀之上也红芒暴涨。他的心湖之中,不知何时浮现出一头纯白色的猛虎虚影,昂首咆哮。
  
  黄巢曾对他说,凶刀能增人声势,却也会影响人心性,想来便是如此。
  
  他得到这口大夏龙雀宝刀,已有一月有余,时常心有所感,梦里也常听见凶刀自鸣。如今心中蓦然浮起的白虎影像,莫非便是凶刀之灵所化?
  
  朱温心下了然,之前王仙芝王盟主就曾向老师黄巢问起他的师哥师妹,却今天才出现在宋州战场,想必俩人这段时间都是出去打探情报了。而今日,黄巢令刚刚探知齐克让动向回来的二人率领骑兵队冲击雪帅军滩头阵地,又让朱温作为后继驰援,以防二人有什么不测。
  
  孟楷转头一看,噢了一声,大笑道:“这位想必是朱温师弟了。我闻说师傅新收了一个弟子,今日一见,果然是好模样好气概!老师从来眼高于顶,藐视天下豪杰,你能入他的眼,定然是个人物。我先入门,又年长于你,自然是大师兄。今后不管有什么事,刀山火海,血雨腥风,我必护得你周全。”
  
  话语间似是自吹自擂,却有种深入肺腑的真诚,令人不由得想要信任这位慷慨猛士。
  
  少女也在马上向朱温抱拳作礼:“红烟见过朱少侠。”
  
  说话间,她向朱温吐了吐舌头,露出慧黠一笑,明丽之处宛如百花齐绽,纵是在生死存亡的沙场上,不少泰宁军士卒仍然不由得为之略略一愣神,惊叹于少女的绝丽容华。
  
  两人的热忱与率性,让朱温感觉连眼前的风景也跟着活泼了起来。
  
  相比王仙芝帐下那帮乏味的城狐社鼠,真正有趣的男儿和女子,就当如此罢。
  
  “这位想来就是段红烟段师妹了。”朱温灿烂一笑。
  
  段红烟方才神乎其神的骑射之技,顿令朱温想起了乐府诗《李波小妹歌》中的词句——李波小妹字雍容,褰裙逐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叠双,妇女尚如此,男子安可逢?
  
  “且慢。”段红烟嘻嘻一笑:“都还没问过年齿长幼,你上来就叫师妹,莫非要占人家便宜不成?”虽是这么说,但言语清柔,如同杨枝拂面,天真爽朗之间,却自有种令人心动的魅力。
  
  她年纪是小过朱温的,但生得成熟丰腴,而朱温又天生面嫩,一眼瞧去确实不容易分出年龄大小来。
  
  朱温无奈道:“我是该说师妹巾帼不让须眉,还是爱挑刺的女人很无趣?”
  
  段红烟闻言,全无恼怒,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人的嘴倒是真的有趣!决定了,不管年纪长幼,是我先入门,就唤你作师弟了,这是作为对本小姐不敬的惩罚!朱温师弟,你看这样可好?”
  
  朱温看向孟楷,只见他在奋勇杀敌时,还不忘对自己露出坏笑。
  
  然而,就在此时,数支利剑闪烁寒光,齐刷刷地向孟楷座下马颈刺去!
  
  这一轮攻击,猝然出现,配合有素,显然是经过严格的训练。那几名剑士身披轻甲,左手持盾,行动极为轻捷。
  
  孟楷大吃一惊,急忙拍马急退,同时左手按在马背,放出气功,运转“人马合一”之术,激发战马速度耐力,更使御马更加随心所欲。这本是国初豪杰跋锋寒所创的御马奇术,如今却成为了朝野之中高手俊杰的遍习之法。
  
  但即使如此,孟楷的黄骠骏马仍被一支长剑刺斜里穿过当胸马铠,划伤了胸口,鲜血涔涔而落。他是轻骑上阵,马儿并无全装马铠,只在胸口有一小块牛皮当胸,因此防护并不强。
  
  几乎是同时,另外几名草军骑兵闪避不及,战马被直接刺穿胸膛,或者一剑断首,骑士轰然坠下,便被旁边的剑士干脆利落地斩杀。
  
  “三千越甲!是三千越甲!”
  
  草军骑兵中,有人惊呼道。
  
  三千越甲,乃是齐克让在江东招募的精锐剑客,作为亲兵,取勾践三千人破吴之典故。齐克让本来就是江东杭州人士,在家乡招募剑士,相当可靠。
  
  实际上,三千越甲并非实数,最多时也未曾超过千人,却都是百中选一的精锐剑士。吴越之士,长于用剑,彪悍轻捷,重义轻生。西晋之时,淮南王司马允便曾经招募江淮奇才剑客作为贴身死士,曾屡建奇功。
  
  他们并非节度使牙兵,而是由节度使亲自支付薪饷的节帅亲军,又称“后楼兵”。相比军饷源于朝廷财政的牙兵,他们对节度使具备更强的人身依附性和忠诚度。假若节度使移镇别方,这些“后楼兵”亦将追随而去。
  
  只见一排剑士持剑外向,联盾如城,人人扎玄色巾帻,身披水犀轻铠,意气逼人,势聚如山。
  
  东周文献《考工记》记载:犀甲寿百年,兕甲寿二百年。足见犀牛皮甲之耐用。除此之外,犀甲由于防御力远超牛皮甲,可以降低厚度,相当轻便,更利于穿甲的武士进行灵活机动。
  
  且,这队精锐剑盾勇士,竟不是单纯在阵地前方列线,守护阵地,而是如同一堵墙一般同时推进,预备迎击草军骑兵的下一波冲锋!
  
  当中一位身量极高的大汉,横眉喝道:“孟绝海小儿!听说你在贼人当中颇有武勇,那就看看你能不能受得起我楚狂生一击!”
  
  孟楷神色骤变,一边朱温却眼角轻挑,微笑道:“何劳师兄出手?为弟今天就为师兄斩了这妄人。”说话间,大夏龙雀宝刀斜指,血光闪烁,煞气逼人。
  
  旁边一个矮子却桀桀冷笑:“不必了,听说草贼黄巢黄巨天新收了一个弟子,那就由我们结义兄弟俩人将汝二子诛灭好了。那边的小子,由我凤歌吟来取你小命!”
  
  巨天,乃是黄巢的字。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朱温蔑道:“两个鼠辈,还敢用李太白的诗句为号,好大的口气!”
  
  显然,“楚狂生”、“凤歌吟”都不可能是真名,而是这义兄弟二人行走天下所用的自号。
  
  “你二人步战?”孟楷摇头道:“这未免太不公平。”他指向两名草军骑士:“将你俩的战马借给那两个敌将好了。无非是须臾取回来的事。”
  
  孟楷器宇轩昂,一身腱子肉磊磊如铁,行事也如此堂堂正正,令官军诸将也为之侧目,隐生敬畏之意。
  
  楚狂生、凤歌吟二人听孟楷这样说,显得有些尴尬。楚狂生讪讪道:“我兄弟二人怎可借用草贼战马,阵中有好马的送上来吧!”
  
  泰宁军以步卒著称,骑兵甚少,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阵内当下有两名战士送出坐骑,让楚狂生、凤歌吟二人换乘。
  
  有趣的是,凤歌吟的座驾,并不是战马,而是一条纯黑色的巨型大狗。这犬体格健硕,毛发浓密,下垂如雄狮,有着一张看起来很沮丧的脸庞。
  
  此犬相当罕见,名为獒犬,乃是从吐蕃之地引种而来,据说三獒可斗一虎,不过并没有实战证据。
  
  但这头獒犬确实异常高大,立在凤歌吟旁边,比凤歌吟这侏儒还高得多。按凤歌吟说法,此犬素来由他喂养,是玩惯了的,能够骑乘,以他的体型,骑马也不习惯。
  
  由于三千越甲如今已经在泰宁军前方阵地列成水泼不进阵势,这帮人虽然只是手持长剑,却还有大盾护身,并不畏骑兵冲锋,因此战局实际上是进入了常见的单挑斗将环节。
  
  这对义军来说,其实不利。楚狂生、凤歌吟虽然是齐克让招揽的武林高手,却不是什么大将,纵然战败乃至身死,对于泰宁军也不是什么要命损失。朱温、孟楷却是黄巢亲传弟子,义军重将,万一有什么闪失,对义军相当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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